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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正式通过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

发布时间:2017-03-29 10:38:29

2月3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正式通过“十三五”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。会议正式确定了三个要点。

01、强化全过程监管

落实地方尤其是县级政府保障食品安全责任,加大对校园、小摊贩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,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等源头治理,重拳整治违法添加等行为,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。

强化药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监督,加快推进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建设,严打制假售假,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国务院新闻办1月25日就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举行吹风会。

国务院医改办主任、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在吹风会上指出,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》涉及药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各个环节,是药品领域全链条、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。

《若干意见》对于提高我国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、提高药品质量疗效、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、保障药品生产供应、促进合理用药、降低药品虚高价格、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,以及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
02、强化抽查检验和风险预警

加强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,完善检验检测体系,对所有类别和品种的食品、血液制品和疫苗、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检,提高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。构建权威信息发布机制。

03、强化技术支撑

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,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。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,对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。

运用“互联网+”、大数据等实施在线智慧监管,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、检测、监管等各环节安全责任。让广大群众饮食用药无安全之忧。